說明

 

 

壹、前言

機構投資人運用大量資金投資,對市場及被投資公司影響重大。近年來機構投資人占集中交易市場交易比重逐步攀升,機構投資人的盡職治理更顯重要。證券商本於機構投資人角色,其在投資時,宜基於資金提供者之長期利益,關注被投資公司營運狀況,包含透過出席被投資公司股東會、行使投票權、適當與被投資公司經營階層對話與互動等方式,促進被投資公司提升公司治理。本公會會員有28家證券商簽署盡職治理守則遵循聲明,證券商之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資訊揭露內容於各公司官網都已建有相關連結。

 

貳、盡職治理資訊揭露

本公會所屬28家簽署「盡職治理守則」遵循聲明證券商,皆參與臺灣證券交易所年度「盡職治理守則較佳實務遵循名單」評比,公會並輔導會員證券商精進盡職治理。

依據「證交所發布盡職治理相關資訊」評比範圍包含執行之盡職治理活動、或與被投資公司議合之盡職治理活動實務與揭露內容。 評比項目簡要例式如下:

(一)盡職治理政策:說明將ESG融入投資決策流程及風險評估等。

(二)利益衝突政策:說明利益衝突政策、態樣及管理方式等。

(三)投票政策:說明投票政策含出席股東會投票原則及投票權行使門檻、對被投資公司股東會議案評估等。

(四)盡職治理報告:說明機構投資人投入內部資源落實盡職治理情形、不同利害關係人有不同聯繫管道、盡職治理活動有效性評估等。

(五)議合個案執行與揭露:說明議合政策內容及執行情形等。

(六)投票揭露:說明出席被投資公司股東會情形及對重大議案贊成、反對及棄權之原因、以圖表揭露投票紀錄等。

(七)網站揭露:說明擁有專門盡職治理網頁,且相關內容都在同一頁等。